会点满桌吃不完的东西,而且也不会在餐馆内喝的酩酊大醉,基本上老外喝酒和吃饭的地方是分开的。
克丽丝把菜单递给白晨,白晨随意点了两样看懂的的菜单名字,克丽丝也点了两样菜。
吃到一半的时候,默克打来电话,询问白晨的位置。
这家中餐馆的味道说不上多正宗,不过白晨还是为了给克丽丝一点面子,随口夸奖了两句。
比如说白晨点的剁椒鱼头,因为老美吃鱼的时候,是不能吃到鱼骨头的,因为在以前,曾经发生过吃鱼吃到骨头,然后噎到喉咙,结果餐馆赔偿了一大笔钱,所以现在几乎所有的餐馆,不管是哪类的餐馆,提供的鱼类菜品都不带骨头。
所以这家中餐馆所使用的不是正宗的胖鱼头,白晨也饿不知道这是什么鱼的鱼头,只有头骨架,并没有鱼刺,当然了,口感上自然与正宗的胖鱼头有所差距。
白晨比较喜欢川菜和湘菜,口味较重,而老美的饮食习惯,并不喜欢过多的佐料。
当然了,老美也吃辣,不过他们并不能适应这种满盆红艳艳的辣椒。
不过老美有一点确实是目前国内不能比的,那就是老美对于饮食安全的重视,而国内许多餐馆或者是原材料,都喜欢添加化学添加剂,以达到外观或者口感上的满足。
“你用的来筷子吗?”白晨发现,克丽丝也能够使用筷子,虽然不如国人那么熟练,不过却也不算生疏。
“我经常会来找中餐馆吃饭,最初的时候也不习惯,不过现在已经用的相当熟练了,你看我现在用的,一点都不输给你。”
克丽丝夹起一块肉,笑嘻嘻的看着白晨。
白晨突然出手了,筷子犹如奔雷闪电,木块发出清脆的碰撞声,克丽丝手中的肉已经到了白晨的筷子上。
“比起我,你可差远了。”
白晨的话立刻激起了克丽丝的好胜心,立刻想要将食物抢夺回来。
可惜在无力的抢夺后,克丽丝最终还是放弃了,她也不得不承认,在这方面自己实在是无法与这个孩子相提并论。
不过她也只是将此归结为,因为这个孩子来自筷子的起源地的缘故。
“石头,你吃饱了吗,我送你回酒店。”
“不用了,我想你现在时间也不多了,你还是先去自己的歌迷会吧,我可不想看到明天的头条是,克丽丝迟到自己的歌友会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
“这里距离酒店就几步路,你真的认为,我会连这两步路都记不住吗。”
“这……”克丽丝看了看时间,确实,与白晨在一起,她都快忘记时间了,这时候距离歌友会不到半小时的时间。
自己到了歌友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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