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选择做销售的时候,吃过不少苦头,但为了赚钱还是不得不张嘴说话。
因为长相帅气,很受女性顾客的青睐。
上到三十的美貌少妇,下到十七八岁的小姑娘,都很乐意陪他搭话。
久而久之,他在客户面前就变得巧舌如簧。
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。
上司是个三十多岁的美貌少妇,保养得很好,身材让不少年轻的少年们想入非非,属于是看上一眼就会做春梦的那种。
有好多次,他和同事把事情搞砸了,同事总是会被老板一顿暴骂。
但他只需要笑着说几句夸她的话,就能将她哄得咯咯直笑,心情大好。
深圳赚钱深圳花,一分别想带回家。
在城中村租着房子,天天都是猪脚饭,是刚毕业出来的大学生普遍的现状。
而他因为长得帅,老板很大气地给他提供了租房,甚至免了房租。
就连分配给他的活也很轻松,在公司天天摸鱼,老板也不说什么,甚至还经常和他唠嗑。
同事们风里来雨里去,到处拉订单找顾客。
而他却可以悠哉悠哉地坐在办公室吹空调,和美女老板喝茶聊天。
再时不时讲两个荤段子,逗得漂亮老板一脸娇羞,媚态横生。
从那时候起,他就觉得销售的本质不是推销商品,是推销自己。
他的工作,是给富婆老板养眼,讨她欢心。
然后陪着她参加酒会,在一帮富太太面前撑面子。
初入社会的他,每每看到这些名媛们撕掉了光鲜亮丽的糖衣,暴露出丑态,总是感到作呕。
口红和香水,还有酒精的味道搅拌在一起,沾在他身上仿佛永远都洗不掉。
不论男女,对欲的追求都像是原始动物。
所以他很讨厌酒,甚至对xing也产生了反感,好几年闻不得女人香。
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两个月后,他收到了一封喜帖。
莉莉结婚了。
那天他在酒会上一反常态,对着平日里尽态极妍的富婆大发雷霆。
为了赴约,他毅然决然地辞掉了这个让同事们都羡慕非常的工作,买了一张回去的机票。
他穿着富婆给他买的昂贵西装,人模狗样地入场,宾客们都以为他是新郎。
他在婚礼上喝了一杯酒,随了份子,看着莉莉手捧鲜花,听她说了“我愿意”,然后转身离去。
富婆租给他的房子里留着他的行李,他一件都没有带走。
深圳是一个让他再也不想回去的城市,尽管前同事常告诉他,漂亮的富婆老板还对他念念不忘。
再后来他打死不做销售了,没碰到过这么舒服的工作,也不会对女人说话了。
当然了,每一段经历都是财富。
他一直坚信这一点。
后来当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,他就经常和学生们吹牛逼。
老师我啊,也是可以靠脸吃饭的。
(我说这是小鹿的亲身经历,你们会信吗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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