撞就碎就好。
公孙瑾觉得开车最重要的是安全,其他都是虚的。
如果不是买不到坦克,他还真不介意开坦克车上路。
开车上路的时候,他也总是开得很稳,确保安全。
苓子买了一辆粉色的兰博基尼,可惜这姑娘不怎么会开车。
倒车入库能倒半个小时,公孙瑾在边上指挥的时候能血压飙升。
公孙瑾又不敢吼她。
公孙瑾一说她笨,她就嘟着嘴,生好半天气不理他。
开车技术不好,这倒也不重要,重要的是,苓子还特别喜欢开。
开到市中心就会迷路,看高德地图能在附近的街区绕好几个圈,然后还嘴硬,说是城市道路建设的不好。
典型的又菜又爱玩。
每次跟着公孙瑾一起出门,她都会手痒,抢着要和公孙瑾开车。
公孙瑾不让,她又会生闷气。
庄晓梦没有考驾照,她是路痴,知道自己方向感不好,也不适合摸方向盘。
开车回学校的时候,钟苓子坐在副驾驶上,系好安全带,习惯性地点开车载音乐。
听着《百年孤寂》,摇头晃脑。
大奔开进学校,听在男生宿舍楼下的时候,也引来了不少人羡慕的目光。
“这车上百万,够我们家在三环买一套房了。”
“有钱啊。”
公孙瑾眸中并没有多少欣喜的感觉。
对有些人来说,买了一辆好车,享受到别人羡慕的目光,内心会有一种优越感油然而生。
但公孙瑾不是这样。
“回来了!”
推开门进宿舍的时候,欧阳瑞和林辉和他打了招呼。
“嗯,回来收拾行李。”
公孙瑾说着,拎着空箱子,将衣柜里的衣服整理折好,一件件地放进箱子里。
以往他总是羡慕那些能把箱子的每一个角落都塞得满满当当的人。
现在,他自己也是了。
看着收拾着行李的公孙瑾,欧阳瑞和林辉也停下了手中的事,就这样看着他收拾东西。
“怎么了?这样看我?”
公孙瑾笑了笑。
“没什么,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啊。”
欧阳瑞有些感慨。
“嗯,好像我们昨天才搬到这个宿舍,结果今天就要毕业了。”
林辉也有些不舍。
他还记得公孙瑾拎着行李箱,推开门走进来的样子。
那时候他,和现在变了很多。
具体哪里变了,他也说不出来。
想了很久,大概是气质吧。
初见的时候,他觉得公孙瑾总给他一种阴郁的感觉。
孤僻、冷漠、没有生气。
虽然长相俊美又优雅,但又给他一种病态感和疏离感。
现在的公孙瑾不是那样了。
他比以前爱笑了,性格变得阳光,也变得温柔。
这种温柔是发自内心的,充满了爱,不再冰冷。
应该是遇上了喜欢的人,有了珍视的东西,觉得这人世间是幸福的吧。
“天下无不散的宴席。”
“再说了,又不是永别,不必伤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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