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饭锅里所剩无几的米饭,不禁有些庆幸。
还好今天多放了米,不然肯定是不够吃的。
以前出去玩的时候,苓子吃黄焖鸡都可以吃三大碗。
梦梦的饭量也不小。
饭后,公孙瑾习惯性地打了热水准备泡脚。
庄晓梦和钟苓子都习惯性地脱下了鞋袜,坐在了他身旁。
然后,两个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。
“怎么?一起?”
公孙瑾看了看泡脚的水盆,感觉有点小。
“我才不要和她一个盆,她肯定有脚气。”
钟苓子别过脸,淡淡地道。
“你才有脚气呢!我的脚是香香的。”
庄晓梦瞪大了水灵的眼睛,将自己的脚凑了过去。
“呕~臭死了。”
钟苓子捂着鼻子,翻了翻鼻子,装出一副被恶心到的样子。
“这脚是生化武器!”
“我的脚根本不臭,他可喜欢了,甚至还亲过我的脚。”
庄晓梦轻声嘟囔着。
钟苓子闻言,侧目看向公孙瑾,鼓起了腮,好看的眼睛里满是怒气。
一想起他亲过庄晓梦的脚丫子,还和她接过吻,她就觉得很不舒服。
虽然公孙瑾也亲过她的就是了。
过了半晌,钟苓子将自己的脚犹豫着探入了热水中,适应了温度之后,就轻轻踩在了公孙瑾的脚上。
庄晓梦见状,嘟着嘴,也将自己的脚伸了进来。
两个人对视了一眼,泡在热水中的脚又开始挤兑对方。
白皙的脚丫泡在热水盆里,在公孙瑾的脚背上踩来踩去。
公孙瑾不讨厌这种感觉,还觉得挺舒服的。
他一眨不眨地看着两个女孩子的脚。
梦梦的脚很纤细,看起来也更娇小玲珑,非常精致。
苓子的脚也是很小巧的,只是略微有些肉感,摸起来会更加柔软舒服,指甲盖涂了玫红色的指甲油。
不分伯仲的漂亮。
公孙瑾也说不清自己更喜欢谁的。
洗完澡后,公孙瑾回了房间休息。
《三国》已经完结了,他已经远离了码字的生活。
看到后面诸葛亮在五丈原去世,姜维一计害三贤,刘禅投降,说出那一句“此间乐,不思蜀也”的时候,气得对着公孙瑾一顿暴打,好几天没理他。
从成都到洛阳的这条路,诸葛亮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完。
空城退司马,火熄上方谷。
六出祁山,秋风五丈原。
天水麒麟儿九伐中原,一计害三贤。
三狼吞魏,天下尽归司马氏。
刘关张三兄弟一个接一个败亡时,《三国》的口碑跌落到了谷底。
但随着这本书的完结,之前喷过这本书的人又改变了之前的想法。
“这本书不是爽文,在作者笔下,是一段辉煌灿烂的历史。”
“我甚至在想,在某个时空,是否真的存在一段三国争霸的时期。”
“如果真有这样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,我想穿越时空,见一见雄姿英发的美周郎,忠肝义胆的美髯公,还
请收藏:https://m.xindd.cc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