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孙瑾见状,哑然失笑。
侧目望去时,这才发现庄晓梦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。
她站在那儿,似乎有些话想说,但话到了嘴边,又欲言又止。
似乎是觉得词不达意,她抬起了手腕,将那串红豆手链给他看了看。
“送给我的?”
她在说这句话时,眼底满是期待,还隐隐有些少女的雀跃。
公孙瑾想说不是,这是他为钟苓子编的。
但看着她的眼神,公孙瑾又开不了口,怕她难过。
“你很喜欢?”
“嗯,喜欢。”
庄晓梦看着那串漂亮的手链,喜欢得不得了。
像她这样富有的女孩子,戴在手上的东西都很贵,偏偏就看上了这样廉价的手链。
“喜欢就好。”
公孙瑾淡淡笑了笑。
只是一串手链而已,再做一串就好了。
梦梦喜欢,就让她戴着吧。
看着锅里熬糊的红豆,公孙瑾觉得有些可惜,只好倒掉重新开始熬。
“那个手链上的红豆是相思豆,不是我们吃的红豆。相思豆有毒,不能经常戴。”
他叮嘱道。
“嗯,我又不吃这个,只是当做饰品带着,没关系的。”
庄晓梦微微颔首。
看着手腕上的手链,觉得有些奇妙。
这是有毒的东西,古人却用它来表达相思,倒也是寓意深刻。
思念是一种病入膏肓的疾。
熬好红豆粥之后,公孙瑾盛了一小碗,放在了她面前。
庄晓梦拿起勺子,舀了一勺,吹了吹,喂到了嘴里。
红豆熬得香甜软糯,吃起来很香。
她这时才注意到公孙瑾手腕上的那根红绳不见了。
两人朝夕相处,对彼此都很了解了。
有一点变化都能看得很清楚。
“你之前戴着的那根红绳呢?”
“现在在你手上。”
公孙瑾看了看她的手腕。
“哦。”
庄晓梦后知后觉。
这跟红绳,她记得原本是钟苓子缠在他手上的,她手上也有一根。
“我等会要去白金录歌,伱要不要跟着一起?”
话音刚落,公孙瑾又觉得有些唐突。
庄晓梦和钟苓子是不一样的。
她不喜欢录音棚的环境。
“好啊。”
“总算是有新歌了。”
庄晓梦连连点头,并不抗拒。
钟苓子出道后,公孙瑾总是在给她写歌,自己发新歌的速度都变得很慢了。
很多人都在等他的新歌。
欣赏着她吃着红豆粥时一脸满足的样子,公孙瑾微微一笑。
黄昏时分,两人一起出门赶往白金。
即便苓子现在不在他身边了,他也不会感到孤独。
虽然,他很难界定庄晓梦现在和他的关系。
黄昏下的大街,夕阳撒下一片鎏金,两人慢悠悠地走着。
途经公园的时候,能看到两只短腿的小柯基远远地碰了面,然后一起撒欢。
两个牵着狗绳的主人,都是很年轻的人,一男一女。
跟在狗子的后面,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。
男人略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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